校园伤害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园伤害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校园伤害事件应急预案1一、事故原因预测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措施
1.成立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网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卫生室、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2.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4.明确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校大型活动中要注意加强监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安全管理。
5.总务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动前集中巡检,平时保证每月至少对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视一次,及时处理检视中发现的问题。
6.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客人持《出入证》进出,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7.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三、处理程序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学校共同解决事故。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立即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事件的,除立即报告班主任及校长室外,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5.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第一责任人应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立即将受伤学生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立即进行诊断与救护;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卫生老师负责护送受伤害学生去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各耗资单据),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立即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处派人协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到医院安抚受伤学生,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7.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由学校领导集体参与处理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重事项
1.“救治第一”的原则
发生事故时,必须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受害学生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再明确责任,进行奖惩处理。不可在事故现场置受害学生于不顾,相互推诿责任,延误学生的治疗。如因救治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分!
2.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重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校园伤害事件应急预案2一、适用范围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二、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相关责任人及职能部门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学生上课安全。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教务处)
2.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德育处)
3.学生课间安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上下楼梯安全。楼梯责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德育处)。
5.校园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6.“特殊学生”意外安全事故。相关岗位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成立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并协同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重大意外伤害安全事故。
三、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伤害等级程度和处理程序
(一)伤害事故等级程度的判定:
1.一般伤害事故:轻微的碰擦等导致的皮外伤等。
2.伤情较重事故:个别学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与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遇教职工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第一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
2.第一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伤害事故等级,及时决定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1)一般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首遇教职工立即报告班主任,并由校医进行处理或者直接送医院,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同时报告徐安斌副校长或褚裕锋校长。
(2)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职工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当天值日行政领导。并视情况紧急程度可直接拨打120,或在条件许可情况下(非严重骨折情形)直 ……此处隐藏3790个字……及其他安全事故,指挥部可随时指令各科室协同参与处置。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警戒维护组: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攻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由指挥部指令局机关、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后勤保障组: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指令局机关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四、安全事故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惠山区教育局,由教育局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报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成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部门,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五、安全事故处置的程序
1、由指挥部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事故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织。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校园伤害事件应急预案7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我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稳定”校园环境,依据《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学生发生的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学生群体斗殴突发事件,学生校内外意外伤亡事件,学生自杀自残事件,学生失踪事件和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等。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是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主旨。
(二)预防为主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分组负责、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学校、教研组(部门)、学生班级三级预防、控制、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平台,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以便在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主要环节中实现应对灵敏、运转高效、处置规范。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总支委员、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学工处、教务处、校办公室、总务处、科研处的正副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团委书记、校医
工作小组负责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由分管学生工
作的校领导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如下:
(一)了解和掌握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遏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二)及时调研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预防和处置各类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预案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措施;
(三)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并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机构做好对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修订相关预案,教育相关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预见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地处置类似事件。
四、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群体斗殴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
处置程序:
1.事件上报及抢救
学生在发生群体斗殴,故意伤害等重大恶性的事件时,知情者应立即报告学工处或保卫组,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如果受伤学生需要抢救的,须在第一时间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2.事件处理
学工处、保卫组得知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相互通报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事发现场,负责调解冲突、组织维护现场秩序和救护工作,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便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如果发生重大治安事件,要及时报警。如果受伤学生已经转送医院抢救治疗的,相关人员应赶往医院协助救治工作。
学工处在了解事故的主要经过后,应立即报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其他小组成员,通知当事学生所在班级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或赶赴医院协助抢救治疗。
事故如果特别严重或伤害特别巨大,学工处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及校长,工作组汇总情况后,一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3.通知家长
当事学生所在班主任得到情况后,应立即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将受伤或死亡学生的基本情况告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学生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
保卫组牵头,学工处及各部门配合开展事件的调查,如果事件发生在校外且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如果公安机关尚未介入但涉及到重大治安问题的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5.善后处理
工作小组和班主任负责做好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校长室负责统一宣传口径,掌握舆论导向。
事故处置结束后,工作小组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并制定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并将事件的过程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置预案
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一般指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间,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公益任务、学生实习、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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